發布日期:2021-07-06 閱讀次數:88
2020年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通知》。在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廣東省、海南省6地開展試點,明確除特級/跨部門外,其他資質審批全部下放。
2021年3月5日,住建部又發布《關于擴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范圍的通知》。新增河北、內蒙古、福建、山東、湖北、廣西、重慶、貴州、陜西等9省(區、市)。
期間,住建部同意重慶、內蒙下放部分建筑專包資質審批權。企業資質審批權逐級下放。
近日,云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下放部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的通知》。
將省級審批權限內的23項資質的首次、升級、延續、增項、注銷、變更、重新核定事項的審批權下放給州、市住建部門。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將省級審批權限內的部分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資質的首次、升級、延續、增項、注銷、變更、重新核定事項的審批權(詳見附件)下放給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2021年7月6日至7月31日,省住建廳對資質申報系統進行升級改造,期間暫停受理省級審批權限內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2021年7月5日前已受理的,仍由省住建廳進行審批。
原由省住住建廳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1年7月1日至12月30日期滿的,資質證書有效期統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施工資質、工程監理資質證書有效期仍執行《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期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